關(guān)帝靈簽 第七十六簽 辛己 中平
詩曰
三千法律八千文,此事如何說與君;
善惡兩途君自做,一生禍福此中分。
【現(xiàn)代白話文解簽】
解曰
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。
凡事趨善避惡,切莫貪取燥進,大抵先憂后喜也。
問求事營謀,但看心地良善否,若奸詐之輩,求得此簽,即禍報之警 告。
斷曰
運勢:人生旅途,吉兇禍福,報應(yīng)分明,宜多修身。
家庭:人口分散,時局造成,君爾宿冤,不可忘之。
財利:勞心之 也,力行之耶,即可得之,保留財要。
事業(yè):雖辛勤謀,淡然是己,不必餒志,必有轉(zhuǎn)機。
升遷:積善之家,慶有余也,守之修之,祈神奉佛。
姻 緣:此緣可求,自吾修之,自成良緣,白頭偕老。
考試:可有成就,唯付代價,甚鉅難荷,珍惜之耶。
健康:作福禳災(zāi),自我治之,藥到病除,嗣后 小心。
遠行:行之維艱,勤勞作之,終能獲償,珍惜成果。
訴訟:平素修身,行善在先,天理行之,方能勝訴。
失物:失于西南,耐心等待, 即可回也,嗣后留意。
【傳統(tǒng)版解簽】
圣意
問爭訟、且斷理、求財?shù)?、?dāng)揣己、病早禳、勢莫使、婚更審、方吉利。
解曰
此簽謀為陰事。神不之告。如法律操自官府。豈得預(yù)行宣泄。唯是禍福無門。全憑善惡判斷。所為善。自應(yīng)得福。所為惡。自應(yīng)得禍。禍福之機。人自知之。將求 福而避禍。可不急去惡而遷善哉。
釋義
律文。刑書也。三千。以罪條言。八千以字?jǐn)?shù)言。生死輕重。權(quán)歸刑曹。非外人所得與聞。故云如何說與君也。然有不可知而可知者。決之于善惡兩途而已。善惡 唯人自作。則禍福亦唯人自求之耳。蓋凡事當(dāng)務(wù)善以去惡也。圣意:深切著明。人其凜之。
解簽
三千法律,指的是罪狀條文,八千文,是指律文的內(nèi)容,這是一般凡人無法了解,也不能事先知道,未來的吉兇,完全決定在現(xiàn)在所為的善惡,神佛無法為你多祈 求福份,只有自己的修為才能影響吉兇,一生的禍福都由自己所作為的善惡決定,非他人能決定。此簽神明無法有所助益,未來禍福早已決定在自己,求福避禍,倒不如去惡行善 。此簽的吉兇完全在各人作為。
東坡解
吉兇多變、非止一端、言不盡意、當(dāng)以心觀。福因積善、禍胎稔惡、知所趨避、宜自先覺。
碧仙注
訟庭有險莫胡行、無是無非夢不驚、禍福原來無定數(shù)、權(quán)衡善惡自分明。
【占驗】
一生入場畢,自謂文字得意,占此,竟無名。后收原卷觀之,前場密圈擬元,后場則涂抹不堪矣。此三、四兩句之驗也。
又余姑丈龔慎齊,明經(jīng)當(dāng)廩保時,占財氣,得此。時府試挨保無贄敬,惟院試每人送百文,計文武涂并進,一生三款,合算得銅錢八千文。簽經(jīng)之明示,其驗如此。
又(清)光緒己卯(1879年),泉州南臺寺文會,晉江邱生帶簽譜,在大魁殿用錢卜此。后鄉(xiāng)闈,惟邱生卷八次到取中。此亦“八千文”及與君數(shù)字之驗焉。
【相關(guān)故事】
蕭何注律
漢·蕭何,沛郡豐人。微時,嘗為刀筆吏。后佐漢高帝定天下,為宰相,以功封酂侯。漢既一統(tǒng),以三章之約非可長治天下,乃命蕭何注律,使民知所守法焉。